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现将《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网考委[2018]1号)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大家下载附件,并根据文件要求来安排考试、工作计划。
与往年相比,今年新增了两个内容,请各学习中心老师及同学务必注意:
1.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例:18年春季入学,可以参加19年9月份考试,18年秋季入学,可以参加19年12月份考试。
2.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附件: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