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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实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9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四川省部分主考学校及课程开展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川教考院2026〕3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自2026年上半年起开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关事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流程

(一)报考

1.报考资格:已注册成功应用型专业且自愿选择报名综合评价的考生。

2.报考方式:登录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平台(https://scu.028zk01.net)(后简称平台)报考并签订《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诚信学习承诺书》。

(二)课程学习(30%)

考生本人登录平台自主学习所报课程的视频课件学习过程中不得拖动进度条。课程学习得分根据考生学习时长占课程资源总时长的百分比自动计算。

(三)平时作业(30%)

平时作业由四次阶段作业(20%)和知识点测验练习(10%)两部分组成。

考生须至少完成四次阶段作业,依据每次作业的最优成绩计算阶段作业得分。

知识点测验练习的分数由完成率及答案正误得分计算。

(四)综合测评(30%)

综合测评采用在线考试形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最多参加三次综合测,依据综合测评的最优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五)学习表现(10%)

1.学习考勤占4%,按考生完成有效课程学习时长计分。

2.作业完成情况4%,四次作业全部完成得满分,少一次减一分。

3.诚信表现2%,考生在综合评价全流程中无违纪作弊行为的,此项满分,若出现违纪作弊,使用技术手段完成测评的此项不得分,并按违纪作弊论处。

二、综合评价试点课程

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课程仅限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理论课程,不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非理论类考核内容。试点课程名称及代码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1

基础会计学

00041

2

财政与金融

00048

3

公司法

00227

4

行政管理学

00277

5

中国现代文学史

00537

6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8

7

中国古代文学史

00539

8

语言学概论

00541

9

急救护理学

03007

10

护理学导论

03201

11

预防医学

13203

12

内科护理学(本)

13204

13

外科护理学(本)

13206

14

药剂学(本)

14536

15

药理学(本)

14540

1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15040

1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5043

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5044

三、综合评价试点课程成绩计算

综合评价试点课程最终成绩由综合评价成绩和相对应课程的笔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参加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取得,两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为:最终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统一考试笔试成绩×70%。如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低于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则将统一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课程最终成绩。课程最终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和公布。

四、综合评价试点课程成绩有效期

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报四川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自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考生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该课程的统一考试。

考生可多次参加综合评价所有环节,省教育考试院在课程成绩合成时,以我校报送的该课程最高综合评价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

五、261次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截止时间

自愿报考的考生须在2026年4月22日12点前完成综合评价所有环节。逾期未完成者,本次综合评价成绩不予计入26.1次统一考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实施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因此我校原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作废;

(二)我校综合评价试点课程会根据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申请审核增加,具体增加课程以后期通知为准;

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有变,我校将以最新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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