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专升本202606批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学院、校外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606批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2026年4月22日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全程通过我院论文系统进行,请校内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次论文工作,督促学生、导师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写作及指导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川教〔2023〕124号)、《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川大成〔2022〕19号)、《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成继院〔2021〕40号)、《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川大教〔2025〕28号)等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院级复审、校级抽检、成绩登录等环节。论文写作(含答辩)周期应不低于16周(含节假日),总体安排如下:
写作年级:21秋、22春
毕业论文选题及答辩申请:2026年4月29日前完成
学生提交论文与导师指导: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
学院统一查重:2026年10月9日前完成
专家评审:2026年10月19日前完成
学生答辩:2026年11月8日前完成
发布论文最终成绩: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论文工作具体安排时间及流程详见附件2。
三、论文选题及写作要求
1.论文选题及写作对象:
⑴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⑵已取得的学分总数不低于40学分;
⑶学费已缴清;
⑷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在线课程学习。(注:视频学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写作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⑸符合写作资格的学生需按流程选题。未按时在我院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批次论文写作。
2.选题方向:学生可根据论文系统内提供的论文选题方向自拟论文题目,经指导教师按“一人一题”原则审定题目。上批次论文“未通过”的学生建议维持原选题。论文选题说明见附件3。
3.提交方式:论文选题、稿件提交、评阅指导均在我院论文平台内进行。操作说明见附件4。
4.写作流程:论文写作分为提纲、终稿(含初稿)两个环节。由指导教师审定论题及提纲后,学生进入终稿环节,同时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填写。若学生未提交提纲,将不能进入终稿环节。学生撰写论文前,应通过学院官网、论文平台系统公告处认真阅读各类通知规定、知悉论文写作流程、操作规范等事项。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起止时间提交稿件,逾期未交,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5.评审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类型均采用传统写作形式,指导教师、专家评审和答辩小组均严格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5)及对应专业的写作要求进行评审,主要包括论文格式(见附件6)、字数、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6.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原则上不应超过15%,正文字数不低于10000字。学生应确保终稿稿件的重复率、字数达标后再提交到论文系统。论文写作环节结束后,我院统一采用检测平台的最新文献资源比对库对学生论文(即系统内学生提交的终稿最后一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达标者不予通过。
7.AIGC检测: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人工智能写作工具仅可用于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辅助工作,严禁直接应用于论文撰写。学生在提交稿件前应通过论文系统专属链接进行自主检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AI工具使用声明》。
AIGC检测标准:文科类不超过20%;理工医科类不超过15%。
8.专家评审:“已申请答辩”的学生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后,写作成绩达到“良及以上”且符合查重率要求的,由各办学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给出评分和评阅意见。专家评审为一审制,学生无修改机会。若专家评阅低于60分,则不能提交答辩,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9.论文最终成绩及院级复审:论文写作、答辩环节的成绩仅为阶段性成绩,非论文最终成绩。写作、答辩结束后,我院将对论文进行复审、复检。若重复率、AIGC检测不合格学生,将取消学位(毕业)申请(答辩)资格,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若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将依法依规撤销其学位,注销其所获学历证书。
四、论文答辩(拟申报学位者必须参加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答辩通知将于正式答辩前1周发布。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9日。
2.申请答辩对象:拟申报学位的学生。
3.申请答辩方式:由学生本人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4.答辩资格认定: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⑵论文格式符合规范;⑶论文字数达标;⑷论文写作成绩为“良及以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为“中及以上”);⑸重复率在15%以内、AIGC检测达标;⑹通过专家评审;⑺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填写。
答辩论文通过环节:①写作环节→②检测环节→③专家评审环节→④答辩环节→⑤院级复审环节。
任一环节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时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5.答辩论文:学生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的最后一稿(终稿)将作为答辩论文。
6.答辩论文最终成绩:答辩论文按本科学位论文评议要素进行评阅和复审。“已申请答辩”学生论文的“写作成绩”、“专家评阅成绩”等阶段性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评审的资格判定,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因个人原因缺席现场答辩者,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7.无学位申报意愿的学生无需答辩,系统答辩申请状态保持“未申请答辩”即可。
五、严把出口关,夯实毕业论文各环节
请各学习中心、办学学院加强落实以下方面工作:
1.学习中心: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向学生宣讲毕业论文写作相关要求和基本规范。及时传达各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学院发布的有关论文写作、答辩、抽检等通知。做好本科毕业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
逐一确认符合写作资格的学生选题情况及答辩申请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学习中心可通过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生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参见附件7。
2.办学学院:强化论文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等进行严格管控。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醒、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查看、回复学生留言,明确评阅意见,按要求完成论文工作套表的填写;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负责成立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复查成绩等工作。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期间确需因公延缓指导工作的,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我院学历办备案,并由办学学院安排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
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各学习中心、办学学院,及全体学生应对论文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各学习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宣讲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向学生强调撰写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确保学生独立完成有质量的论文。
2.各办学学院负有对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负责对论文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由各办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教培部。
3.全体学生应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制度及AI工具使用规范。提交到论文系统的论文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按《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成继院〔2021〕40号)文件处理。
全体学生应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在辅导过程中学生应充分尊重指导教师的教学成果,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欺瞒指导教师的行为,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学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稿件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
学生在论文写作前,务必仔细阅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读”(附件8),更多常见问题详见论文系统公告处“学生常见问答汇总”。
联系电话:(028)85412701 联系人:韩老师
四川大学教育培训部
学历教育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