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专升本2021级(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学院、校外各学习中心: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1级(春)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12月21日起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内进行,请校内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川大成〔2022〕19号)、《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成继院〔2021〕40号)等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论文写作要求
本次论文分为护理专业202211和非护理专业202212两个批次。论文写作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及模板参见附件3,操作说明及演示参见附件4。
1.写作流程:论文写作分为提纲环节、写作(终稿)环节两个环节。由指导教师审定论题及提纲后,学生进入写作环节。若学生未提交提纲,将不能进入写作环节。学生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应认真学习相关通知规定及论文写作流程、规则等事项。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各环节的起止时间提交,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2.评审要求:指导教师、专家评审和答辩小组严格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5)进行评审,包括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3.查重要求:论文写作阶段结束后,由我院统一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相似度原则上不应超过15%,超过者为不通过,写作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4.专家评阅:“已申请答辩”的学生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后,写作成绩良及以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为中及以上)且论文符合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后,由办学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阅,给出评分和评阅意见。若评阅专家所给评分低于60分,则不能提交答辩,学生应随下一批次写作进行修改,通过指导教师再次评阅且通过重复率检测后,重新提交专家评阅。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答辩通知于4月上旬发布,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
四、办学学院、学习中心操作及要求
1.各办学学院应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醒、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查看、回复学生留言,明确评阅意见,按要求完成论文套表的填写;负责组织论文评审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负责成立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复查成绩等工作。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期间确需因公延缓指导工作的,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我院教学部备案,并由办学学院安排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2.各学习中心于正式写作开始前组织学生开展论文写作动员会,传达论文写作、答辩相关通知要求及各环节安排。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坚持佩戴口罩,引导学生科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情况下积极完成论文写作及答辩期间的各项任务。学习中心可通过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生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6。
五、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各办学学院、各学习中心及学生应对论文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各办学学院负有对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负责对论文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由各办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部。
2.各学习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强调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各学习中心应及时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及时传达教育部、省厅、学校、学院发布的各类文件通知,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强调学生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
3.学生提交的论文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成继院〔202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4.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材料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的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学生在论文写作前,请仔细阅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读”(附件7)。
联系电话:(028)85463938 联系人: 张老师
教学服务部
2023年1月3日